BiNGLE 退貨條款與政策
BiNGLE 線上購物的消費者,都可以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的權益。您所退回的商品必須回復原狀(須回復至商品到貨時的原始狀態)並且保持完整包裝(包括商品本體、配件、贈品、保證書、原廠包裝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切勿缺漏任何配件或損毀原廠外盒,以利後續退換貨作業,否則將會影響退貨權限。
關於猶豫期猶豫期非試用期,猶豫期內請保留原「運送外箱」,勿讓物流商或貨運公司收走,以便退換貨返還時保護商品使用。注意:商品包裝拆封後即進入保固期間。
如果您所購買的是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一經您事先同意後始提供者,依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您將無法享有七天猶豫期之權益且不得辦理退貨。
注意客製化商品無猶豫期。
依「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公告「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表4類商品無7天猶豫期,敬請參閱下表內容:
項目 | 實例 | 排除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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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 | 相片印製、刻製印章、特別量「身」縫製的衣服等客製化商品 | 專屬個別消費者,退貨後難以再販售 |
報紙、期刊或雜誌 | 出版品具有時效性,時間經過後難以販售 |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作業系統、DVD影片 | 拆封後可以被複製,性質上不易退貨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 | 電子書、線上掃毒、線上金融匯款 | 下載後契約已履行,性質上不能退貨 |
退回商品時,請以本公司或特約廠商寄送商品給您時所使用的外包裝(紙箱或包裝袋),原封包裝後交付給前來取件的宅配公司;如果本公司或特約廠商寄送商品給您時所使用的外包裝(紙箱或包裝袋)已經遺失,請您在商品原廠外盒之外,再以其他適當的包裝盒進行包裝,切勿任由宅配單直接粘貼在商品原廠外盒上或書寫文字。
提醒您,原廠外盒及原廠包裝都屬於商品的一部分,若有遺失、毀損或缺件,可能影響您退貨的權益,也可能依照損毀程度扣除為回復原狀所必要的費用。 除上述情形外辦理退(換)貨作業外,另外並且整理附表提供參酌,附表資料未列之商品類別或與法規有所牴觸者,將優先適用法規規範。
商品類別 | 退(換)貨商品狀況 | 收取商品回復原狀費用的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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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C/相機/手機 | 退回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且應有完整的包裝【內含主商品、附件:包含驅動程式、應用軟體、作業系統軟體(以上不得拆封及使用其序號進行註冊)、電源線、變壓器、電話線、外紙箱、內紙箱(若商品包裝紙箱有原廠對應序號之情形時)、配件紙箱、保麗龍、保護袋、贈品等及商品附隨文件及資料。】 | 退貨商品無法回復原狀(包含已組裝、使用、毀損、變形、受潮、污損),或零配件、贈品、外包裝等短缺,或因未完整包裝導致運送過程中商品污損,本公司得酌收回復原狀之費用。 |
電腦軟體 / 數位內容 | 退回之商品已非全新狀態(外觀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完整包裝(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下載版軟體不可退貨。 |
線上儲值商品 | 線上儲值商品(回復原狀困難商品)其序號一經註冊即可能影響退(換)貨權益。 | 依商品使用程度酌收回復原狀之作業費用。 |
若因您要求退貨或換貨、或因本公司無法接受您全部或部分之訂單、或因契約解除或失其效力,而需為您辦理退款事宜時,您同意本公司得代您處理發票或折讓單等相關法令所要求之單據,以利本公司為您辦理退款。